江西无人机禁飞区域有哪些

导语 2024年1月1日起民用无人机未实名登记进行飞行活动将被公安机关处罚,请拥有无人机的小伙伴们注意啦,赶紧实名登记并报公安机关备案。

  江西无人机禁飞区域规定

  一、禁飞区域

  根据江西省公安厅2017年5月26日发布的《关于加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的通告》第二条、第三条规定:未经批准,严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在以下区域上空飞行:

  (一)民用机场跑道中心线两侧各10公里、跑道两端20公里范围内的机场净空保护区;

  (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区域;

  (三)通讯、供水、供电、能源供给、危化物品储存、大型物资储备等关系国计民生、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防控目标区;

  (四)车站、码头、港口、商圈、街道、公园、大型活动场所、展览馆、学校、医院、居民小区等人口密集区域;

  (五)政府公告进行临时管制的区域。违反规定在上述区域内飞行的,公安机关联合相关部门依法查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飞行申报要求

  《暂行条例》中规定:针对微型、轻型、小型无人机划分了适飞空域,真高120米以下的适飞空域可自由飞行,无需提交飞行活动申请。

  真高120米以上空域、空中禁区、空中限制区级周边空域、军用航空超低空飞行空域、机场及周边区域、军事禁区、重要革命纪念地等区域设为管制空域。如需在管制空域范围内飞行,需向对应飞行管制分区的空中交通管制机构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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