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江西城乡居民生育费用报销多少

导语 2024年1月1日起,江西将提高城乡居民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水平,其中主要提高了住院分娩医疗费用报销水平。

  2024江西城乡居民生育费用报销

  一、报销水平调整

  住院分娩医疗费用报销水平起付线由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的100元、400元、600元调整为不需要起付线;支付比例由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的90%、80%、60%调整为100%、100%、90%,最高支付限额仍然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执行。

  二、生育保险缴纳

  生育保险基金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筹集。用人单位按上年度本单位全部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0.7%按月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费。

  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对逾期未缴纳的由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责令限期缴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生育保险基金税前提取,不计征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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