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公租房能不能一直住
导语 不一定,住房保障资格实行动态管理。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应根据多部门动态核查结果认定保障对象是否继续符合住房保障条件。
上饶公租房不一定能一直住
一、租住条件
根据《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满足以下条件的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以及新就业无房职工、在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可以申请公租房。
(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
(2)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本地区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一定系数;
(3)新就业无房职工或在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在本地首次或稳定就业且正常缴存社会保险或公积金6个月以上。
(4)具有当地户籍的单身居民以及新就业无房职工、在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等新市民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具体准入标准由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收入和住房状况合理确定,定期调整,报本级人民政府(管委会)批准并向社会公布。
二、应当退回或腾退的情况
(1)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2)家庭的收入、财产、住房等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
(3)转租、转借或擅自调换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的;
(4)合同期满,未重新签订续租合同的;
(5)擅自改变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6)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7)租赁期内,承租人已离开或迁出行政区域内,未实际居住公共租赁住房的;
(8)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或累计6个月以上未缴纳租金、物业费等相关费用,经催告仍不缴纳的;
(9)破坏承租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或不当使用造成重大损失的;
(10)公共租赁住房规章和政策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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