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导语 《2015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已经厅党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全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定信心、奋发有为、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确保完成2015年各项目标任务。

  2015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2015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三届十次全会、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坚持以稳中求进为总基调、以信息化为引领、以改革为动力、以法治为保障,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着力稳就业、重保障、强人才、促和谐,扎实推进“五型人社”建设,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为“十三五”期间更好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奠定基础。

  一、促进就业创业

  继续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健全政府促 进就业责任制度。加强就业政策与产业、税收和金融等政策的衔接,构建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的联动机制。实现全年城镇新增就业45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继续实施“大学生就业促进计划”和“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建立健全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数据库,推进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信息公开工作,开展高校毕业生服务月、服务周、网络招聘服务月、大中城市联合招聘等活动。健全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保障机制,选拔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2000名。着力推动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全年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50万人,其中省内新增转移35万人。做好城镇困难人员就业工作,继续推进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试点改革。做好企业资产重组、化解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产能过程中稳定岗位、下岗分流职工再就业工作。

  完善和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加强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开展创业型城市创建和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建设工作,优化创业环境,推动大众创业。继续开展小额担保贷款质量管理提升年活动,安排担保基金1.5亿元,全年新增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00亿元,其中扶持个人创业贷款占贷款总数60%以上,劳动密集型等小企业贷款比例争取达到30%,到期贷款回收率在95%以上。制定我省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具体办法,发挥失业保险在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企业资产重组、化解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产能中支持企业发展的作用,稳定就业岗位。加强就业失业状况动态监测和形势研判,做好失业预警试点工作。

  创新职业技能培训模式,突出转业转岗培训。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职业培训包和网络职业技能培训试点。继续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青年技能就业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技能培训行动、百城技能振兴行动。推广政府购买培训成果试点工作。推进工业园区企业定向培训,规范电子商务培训,大力培育各类社会培训机构。建设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完善就业统计指标体系,健全就业信息监测制度,推进全省公共就业和人才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启动实施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改革和人力资源市场整合,加强市场监管、标准化和诚信体系建设,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

  二、健全社会保障制度

  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全省城镇基本养老、城居保、城镇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险种参保人数分别达到790万人、 1720万人、1480万人、270万人、450万人和245万人。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按规定支付。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结合江西实际,制定并实施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做好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方案、职业年金办法等贯彻实施工作。落实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政策和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政策。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政策,适当提高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和遗属困难生活补助标准。全面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在全国统一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基础上,再按月人均10元的标准提高基础养老金水平。适当提高未参保城镇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等群体的养老生活补助标准。积极推进企业年金工作。落实工业园区参保缴费政策,督促园区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金融机构代扣代缴,引导居民提高缴费档次。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全面推行“助保贷款”政策,帮助困难人员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继续做好社会保险欠费和企业改制挂账费用的清理回收工作。全面实行“五险统一征缴、分险种支付”经办模式。全面实现养老金直发。

  提升基本医疗保障水平,继续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和个人缴费水平。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启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工作。建立健全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机制,加强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评价与监管体系建设,完善大病保险招投标和运行绩效管理。积极参与和配合深化医改各项工作。全面实现医疗保险省内异地就医双向互通,探索开展省外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巩固和提高医疗保险统筹层次。适度提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推进工伤保险省级统筹。贯彻落实建筑行业参加工伤保险实施办法,推进公务员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落实生育保险办法。全面完成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封闭运行单位纳入地方管理。加大基金和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全面启动社会保险基金社会化监督,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评估试点。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组织开展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选拔工作,选派资助20名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赴国外研修。推动出台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实施“优秀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引进计划”,力争引进500名博士以上高层次人才。扩大博士后设站规模,力争新增博士后科研工作站5-6家、新设一批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组织开展博士后制度建立30周年纪念活动。策应国家“万名专家服务基层行动计划”,组织350名以上专家下基层服务。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探索职称分类管理改革,全面推开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工作,做好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衔接工作。研究制定专业技术资格自主评审管理、从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人员职称评定办法。加强评委会建设,推进职称诚信体系建设。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加强人事考试管理,扎实推进人事考试工作制度、操作规程、队伍建设“三统一”。

  组织实施“技兴赣鄱”行动计划,继续开展江西省“振兴杯”职业技能竞赛。完善技能人才梯度激励表彰机制。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新增10家省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建设项目、15家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研究制定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实施意见,加强技工院校管理,组织开展“我能出彩”技校主题活动。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积极推进职业资格管理方式改革,探索“理论考试模块化、技能考核标准化”职业技能鉴定试点,做好职业技能鉴定服务与监管工作。

  继续开展“海外人才江西行”系列活动,争取出台引进高端外国专家和海外工程师暂行办法,引进一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的海外人才。加强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结合国家“海外赤子为国服务行动计划”,组织20名海外博士开展“江西创新创业行”活动。继续做好“庐山友谊奖”表彰奖励工作,开展“外国专家下基层”和建言献策活动,进一步加强外国专家管理和服务。科学设置培训主题,强化归口管理,切实提高出国(境)培训质量和效益。做好省级“一村一品”示范点项目扶持及绩效考核工作,加强“一村一品”带头人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

  四、深化人事制度改革

  完善基层公务员录用制度,做好四级联考、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录工作。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试点工作。加强对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建立政府绩效管理指标评审和发布制度,加强过程管理。完善公开遴选机制,落实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定。探索建立公务员任职宣誓制度,实施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工程,开展全省公务员依法行政全员培训。

  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加快建立岗位设置动态管理机制,出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岗管理办法,妥善处理专业技术岗位评聘矛盾问题。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考核、竞聘上岗规定。推进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制试点,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管理工作特点和规律的职员制度。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贯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和回避规定。出台中小学教师等分业分类招聘办法。根据国家标准制定符合行业特点和岗位特点的聘用合同管理办法。集中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治理行动。

  完成2015年度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和随军家属安置任务。完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办法,加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推进军转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落实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维稳政策措施。

  五、健全工资收入分配制度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稳妥实施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和优化工资结构方案,落实乡镇工作补贴,加大工资政策向基层倾斜的力度。推行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政策。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相关政策,巩固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成果。研究制定江西省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制定完善省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监督检查办法。健全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和工资指导线。继续推行工资集体协商,总结企业薪酬试调查工作,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

  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创新职工自身依法维权与政府维权相结合,劳动关系主体自主协调与调解、仲裁、劳动监察等外部调节相结合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应急预警机制。加强对劳务派遣用工的监督管理。继续规范企业裁员行为。深入实施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落实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

  加强劳动争议专业性预防调解工作。加大基层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力度,健全完善调解组织、调解队伍管理制度,全面推进仲裁办案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完善集体劳动争议处理机制,落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和仲裁员管理办法。

  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与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执法检查活动。推进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建设,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效能建设,继续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和省、市联动举报投诉平台建设。开展“打击非法用工等违法犯罪活动”综治考评工作。

  研究制定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农民工工作考评机制。推进家庭服务业规范化、职业化建设,加大对中心城市及重点家庭服务企业和员工制企业政策扶持。深入开展“千户百强”家庭服务企业创建活动。

  七、加强自身建设和基础工作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持续深入改进作风,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加强窗口单位作风建设,抓好专项整治任务的督查和落实。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各级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从严管理干部,加强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监督。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推进精神文明创建。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组织编制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优化统计指标体系,加强重点项目统计调查和监测平台建设。加强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健全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做好一系列政策法规的立法调研工作。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梳理现有行政职权。深入推进信息化人社建设,加快推进“多险合一”信息系统上线运行,完成医疗保险监控系统和阳光政务信息系统建设,建立统一的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加强全省12333电话咨询服务中心建设。推动信息系统省级集中建设,完成“十二五”社会保障卡生产任务,加强社保卡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信息化队伍建设。推进政务公开。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和信访维稳工作。有针对性开展宣传工作,加强舆论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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