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药店停止统筹额度支付了吗

导语 近日,有相关视频账号传言“江西药店已停止统筹额度支付”。经江西省医保局核实,该传言为网络虚假谣言。

  江西省药店没有停止统筹额度支付

  一、事件详情

  据初步调查,近期一些定点零售药店受利益驱动,曲解医保门诊统筹政策,错误宣传“门诊统筹不用,年底额度将清零”,甚至通过互联网医院违规线上开具处方套取门诊统筹基金,给门诊统筹政策实施和医保基金安全造成重大安全隐患。

  二、处理办法

  目前,属地医疗保障部门已对相关互联网医院和定点零售药店进行核查,发现有部分互联网医院超执业范围开具中药饮片、未问诊直接开方、对同一患者一天多次开具处方等处方管理不规范、诊疗流程不规范的问题,正在按程序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相关互联网医院和定点零售药店也正在按要求进行整改。

  三、相关政策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4号),2023年1月1日起,江西省启动实施职工基本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明确职工门诊统筹待遇标准,即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职工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按政策纳入统筹基金报销。

  今年7月,我省对该政策进行了优化调整:一个自然年度内,职工普通门诊统筹的起付线由600元降低至300元;职工普通门诊统筹的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即在职人员在一级及以下、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分别为65%、60%、55%;退休人员分别为70%、65%、60%;定点零售药店的支付比例按照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支付比例执行;在职人员的年度支付限额由1800元提高至2000元,退休人员由2000元提高至3000元。参保人员可凭我省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处方,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并享受门诊统筹报销待遇;对需要通过互联网医院开处方并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互联网医院应按处方管理办法规定,对患者进行合理诊疗,先诊疗后开处方;药店药师应按规定审核处方,审核无误后才能售药,严禁先售药后补方套取门诊统筹基金的行为。

  目前,该政策仍在执行中,未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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