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人才引进评价认定有哪些

导语 上饶人才引进政策在人才评价认定方面更加全面,人才认定范围更加广泛,人才评价渠道更加畅通

  上饶人才政策3.0在人才评价认定上更加全面啦!

  一、人才认定

  一是人才认定范围更加广泛。在人才分类设定中,新政将人才设为六个类别,涵盖国际级顶尖至市级适用型的全方位人才。特别是第六类的市级适用型人才,不限学历、不唯出处,经各地人才主管部门推荐上报即可,突出了人才与区域发展的深度融合,实现了对人才认定范围的全覆盖。

  二、人才评价

  二是人才评价渠道更加畅通。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我们将人才按两大类型认定、三种渠道评定。两大类型认定,即将人才分为引进类和成长类两大类:引进类人才放宽了全职认定条件,不再局限于人事、工资、社保关系等刚性条件,紧紧抓住服务上饶产业和社会发展这个关键点,将上饶师范学院和江西师大数字产业学院的毕业生留饶视为引进,同时,细化和丰富了人才柔性引进的定义和范畴;成长类人才除原有的自主培养外,增加积分认定机制,即人才可通过积分,提升人才认定层次或享受相应人才待遇,充分激发人才在饶创新创业活力。三种渠道评定,即除了按传统的人才分类目录进行评定外,我们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完善人才评价体系的精神,努力破除“四唯”,按非公经济主体的税收贡献大小,设置了贡献评定渠道;同时,设置举荐评定渠道,对能够产生较大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并获行业认可的特殊人才或新兴职业人才,由市行业主管部门或市高层次人才联谊会举荐,畅通了举荐渠道。上述两大类型三种渠道的评价认定,进一步丰富了人才评价内涵和覆盖范围,同时又突出了用人单位的主体评价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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